#組織責任 #組織職員 #強積金 #MPF #人事管理 | 2021-10-18

人事管理懶人包: 有關強積金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第485A章)(統稱《強積金條例》),僱主需要按照條例規定的內容履行責任。組織就是僱主!所以,組織是有必然的責任為職員處理強積金事宜。由預備聘請職員、到職員入職、在職期間、以至離職,組織都必須按時為職員處理強積金相關的事宜。否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會向違規的僱主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