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為什麼需要會章?
一個國家會有法律規範每一個體制和個人,同樣自助組織亦有會章定下整個組織宗旨、會員制度運作指引、議決準則等。所以每個組織也需要集體共同制定會章,無論經歷不同執委成員管理組織,也依據同一個大原則管理和運作。
會章的功能
一般的會章為以下範疇定立原則:
- 組織宗旨
- 會員制度及權責
- 組織架構及權責
- 各項會議的法定人數及議決安排
- 選舉安排等
當大家遇到運作上的難題,或大家不清晰的地方,可以參閱會章,釋除矛盾。
組織的責任
組織內每一位成員有責任了解組織的會章,特別執委會成員,因他們會觸及較多組織管理和日常運作,執委有責任確保運作是遵循會章及按會章宗旨發展及各項指引運作,以尊重組織所集體決定之政策。而組織每一位成員亦可按組織狀況及需要檢視和提出修改會章。
會章可以修改嗎?
絕對可以,組織每一位成員均可提出,修改會章一般是需要於會員大會中議決,以取得會員共識。按會章議決程序 (如出席者過半數) 通過後,便可修改會章。記得修改的同時保存舊有版本會章,並在新會章標註版本及修改日期。
如屬社團條例註冊組織(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修改後提交一份「已標註修改地方的會章」及「修改好的會章」連同註冊社團及豁免註冊社團更改資料申請表 (POL 1148) 予警務處社團註冊處。如屬有限公司註冊 (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因組織章程是屬於法律文件,建議先找組織法律顧問尋求意見。而最後如果組織是《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慈善機構,請同時通知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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