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組織的基本架構及運作 (下)
上篇提到,自助組織一般的架構模式是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架構,除了執行委員會成員負責在休會期間推行會務,也建議建立設立不同的自助/功能小組促進「自助互助」的工作,今次會進入分享這個架構的理想運作模式。
小組代表制度
每個自助小組均會有小組代表,如果在執委會及各互助小組之間,也可考慮建設小組代表委員會作為溝通平台,於這平台內,執委會向各自助小組代表發放及分配會務、也讓自助小組間分享經驗、知識及訊息的平台,更讓執委會快速收集會員意見的平台。
小組代表委員會應定期有會議,如每季或每兩個月一次,而執委會應派代表參與會議,以增加對各個小組最新情況的了解。作為小組代表,是需要代表小組向執委會轉達意見及協助執委會傳遞會務訊息予各會員。
此「小組代表」的制度,為會員提供自願性嘗試參與更高層次的會務工作,例如代表小組與其他小組代表交換訊息、分享經驗。由於小組代表沒有固定任期,這為會員提供更具彈性的安排,若會員因身體狀況或其他因素影響,可以於短時間內由其他組員協助出任小組代表工作,這會減輕會員於出任時的心理負擔。此外,透過出任小組代表,會員有機會觀察、了解執委會的工作及運作模式,有利組織累積經驗及承傳傳統。
當然,小組委員會之會議是一個讓執委會及互助小組的實體溝通平台,若不另開設恆常會議平台,執委會也需關注如何與各小組保持良好溝通。此外,組織架構授權小組代表參與部份自助組織工作,可讓新舊領袖共同合作,提供培訓機會,藉此發掘有潛質的領袖,解決自助組織領袖青黃不接的問題。
參考資料 : 「香港大學睿智計劃──自助組織領袖培訓計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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