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組織十問十答 (下)
承接上文<<成立組織十問十答 (上)>>,本文繼續列舉餘下4項於籌組自助組織時常見的擔心及疑問。
7.我如何參閱組織章程細則樣本?
答:本自學平台「織聚點」上載了有關會章的注意事項,可前往另一單元學習如何撰寫會章:《撰寫組織會章的基本原則》。此外,本中心亦有提供師友指導計劃,準組織核心成員可從具籌組組織經驗的師友身上學習撰寫會章的注意事項。
8.成立自助組織是否要承擔很大責任?
答: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團體並沒有獨立法人的地位,故此所有債務需要由所有會員承擔無限債務責任,而擔保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故此承擔債務有限責任,但不等於執行委員會成員沒有法律責任。因此,自助組織需要制定財政指引及作風險管理,例如購買「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稱第三保),詳情可參閱《「有保唔怕遲」自助組織責任及保障攻略》一文。
9.現時有什麼機構/團體提供支援本地自助組織的服務?
答:香港復康會社區復康網絡病人互助發展中心為社署資助的服務單位,主要為社區上的病人自助組織/互助小組提供顧問及支援服務、組織諮詢及轉介服務等。此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病人資源中心及香港癌症基金會屬下的癌協服務中心均有提供病人自助組織支援服務,詳情可向該營運服務團體查詢。
10.成立自助組織政府有沒有資助?
答: 政府透過社會福利署自2001年起為自助組織提供「殘疾人士/病人自助組織資助計劃」,針對一些已成立3年的自助組織,提供2年為一期的撥款。一般而言,申請組織需要提交計劃書及相關文件,而撥款範圍包括行政支援員工(如有)及組織舉行的活動,如:互助小組、關懷探訪、義工訓練、照顧者支援活動、興趣/運動班、籌款活動,甚至印製刊物等。成功申請撥款之組織,需要按時提交季度報告,匯報服務及使用撥款情況。對於新成立的組織,政府暫未有資助。
經過「十問十答」後,希望能解答一些在籌組成為自助組織核心成員/會員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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