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職員工作及用者參與?
對自助組織來說,參與會務的計劃及推行是協助會員建立自信、病後積極生活及對組織歸屬感的不二之法。但若組織有了受薪職員,很多時候執委就會感到平衡職員工作及用者參與出現困難,究竟如何分配日常組織的工作?哪些工作又是委員及會友需要持守的呢?以下會用幾個提問幫助組織回答和釐清。
提問1. 哪些工作我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術處理呢?
自助組織所有的工作和會務,原則上都應該是組織內各成員有能力及時間分擔完成的。只是當組織發展到某個階段,內部能力及資源(包括會友、家屬、義工及顧問)已力有不逮,才有需要找職員這個外力。所以,這條問題的意義,不是指絕對的分工,而是主副的問題。
提問2. 哪些工作是直接的互助工作,如關懷探訪、經驗分享等?
作為自助組織,會員間的互助及分享行為是組織的核心和靈魂,因此這些相關的工作就非由會員負責不可。餘下的工作大致會是一些內部能力可以應付的行政、活動策劃及推行的工作,而這類工作亦較困難地絕對分工,只能是主副的分野,即哪些部份是會員負責,哪些部份由職員處理。以關懷探訪為例,電話聯絡被訪者及探訪這些直接與會友建立關係及經驗交流扶持的任務,就由會員親身參與較好;而因為探訪而需預約復康巴或處理相關義工津貼等事務程序,就可交由職員處理。
提問3. 哪些行政工作是有關組織發展方向及計劃?
先處理行政工作,自助組織其中一個特質是獨立自主,所以有關涉及組織發展方向及計劃的工作,如申請資助計劃、年度計劃等,都應讓由執委會或核心會員主導及負責。
提問4. 哪些行政工作是有關執委會的權力及責任呢?如財務管理、維持組織合法性或建立網絡等
自助組織的執委會其實是由會員大會賦予權力及責任以營運組織、運用資源及對外聯繫。因此,這類工作的最終責任便是執委會。
最後就是活動策劃及推行工作。在本文開首已提到參與會務的計劃及推行是協助會員建立自信、病後積極生活及組織歸屬感的不二之法。但需要聘請職員,多少也反映組織的內部能力與部份會務工作需要的空隙,非依賴職員處理不可。因此在分工上便需要問:
- 哪些工作會相對容易突顯會員一些不能改變的限制,如肢體協調困難、視障、思考判斷力弱等?
- 哪些工作又能讓會員在過程中增加自信呢?
- 哪些工作通過職員或資深會員帶領,是可以慢慢掌握,讓會員成長的呢?
- 哪些工作現時未有足夠的會員參與,需要暫時由職員負責呢?
職員的出現應該是「催化」自助互助的發展而非「摧毀」,組織如果因動員力不足而盲目地把工作轉移職員負責,只會形成負面的問題循環,會員參與也只會愈來愈差,萬劫不復。 會員與職員的分工是一個互動平衡的處境,隨著組織的發展和變化,當下的狀況都可能有所不同,希望以上的八條問題及原則能幫助大家按時檢訂職員工作內容,讓會員和職員在組織中的參與達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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